(二)将贯彻落实《纲要》和《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的决定》列入本系统、本部门目标考核内容;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有部署、有要求、有目标、有措施、并加强检查,狠抓落实;(3分)
(三)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法制机构负责人要列席部门办公会议,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部门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分)
(四)选择1-2个基层单位,加强指导,重点培养,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2分)
(五)建立本部门领导集中学法制度,每季度至少集中学法一次。(3分)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15分)
(一)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相关制度;(3分)
(二)在本系统、本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档案;(5分)
(三)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依法报备本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5分)
(四)合理界定和调整行政执法权限(2分)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20分)
(一)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报送前经本部门法制机构把关审核;(3分)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拟以本部门文件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前,经本部门法制机构把关审核;(4分)
(三)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备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5分)
(四)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制度,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政府网站、政务公告栏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5分)
(五)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登记制度并建立档案。各部门法制机构依法对本系统、本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3分)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10分)
(一)选择与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相关或者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解决影响和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3分)
(二)规范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细化行政执法程序;(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