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与保险业互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尚宪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建庭、市安监局局长阎路平任副组长,市经委、煤炭、公安、交警、消防、教育、财政、建设、交通、商务、国资、煤监、保险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长治市安全生产与保险业互动推进办公室(简称市安保互动推进办),设在市安监局,由阎路平兼任主任,市经委、煤炭、公安、交警、消防、教育、财政、建设、交通、商务、国资、煤监、保险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安保互动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安保互动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协调配合。“安保互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的原则,将安保互动工作纳入政府公共安全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平安建设中,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市安监、保险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保互动实施细则,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要为高危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开辟绿色通道,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承保流程,简化承保理赔手续。各高危行业企业和公共聚集场所单位应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投保各类责任保险,并结合保险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降低安全风险。承保公司要在市安保互动推进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把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合理地厘定费率,确保企业每年交纳保费持续减少的同时,被保险额保持不变,形成“安保互动”的良好循环。
(三)严明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有关保险机构要利用规范行业自保、互助合作保险等保险组织形式,整顿规范行业或企业自办保险行为,并统一纳入保险监管。要建立保险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切实保护被保险单位的合法利益。要建立保险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监察、公安、司法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依法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挪用保险资金、非法保险交易、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险业对安全生产的防灾防损资金,必须纳入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安保互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当地舆论阵地,开辟专栏,广泛深入地宣传高危行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提高社会抵御风险能力,保障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现身说法,切实提高社会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认知水平,营造安保互动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