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太行东西街等市区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墙体涂装工作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8]64号)
城区、郊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所涉街(路)沿线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美化城市环境,打造城市样板街道,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太行东西街等市区主要街(路)两侧开展沿街(路)建筑物墙体涂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涂装工程涉及范围
太行东西街、解放东西街、英雄中南路、长兴中南路两侧临街建筑物及各临街可视范围内建筑物。
二、涂装标准
主色调为亚光乳白色,副色调为浅灰、浅黄等颜色。
三、工作要求
1、涂装工作自5月4日起开工,6月5日前全部结束。坚持“谁家的产权、谁家负责涂装”的原则,由各产权单位按照组织实施单位的要求 ,自行出资进行墙体涂装,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专业装饰、装修公司承接涂装工程,选择优质涂料,使用寿命必须保证在五年以上。
2、各产权单位的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部门是第一监督责任人。属郊区、高新区范围内的,由郊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城市范围内的,由城区政府和市建设管理局组织实施。涂装工作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和通报制度,工作出现失误、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将严格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第一监督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