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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7]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国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国信[2007]1号)和山西省信息化领导组《关于开展全省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的通知》(晋信组[200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这次检查主要是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信[2006]2号)和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精神,全省信息化领导组《关于我省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分工与整合的意见》,以及《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厅、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04]6号)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检查采取自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认真组织自查
  1、自查内容
  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和省信息化领导组有关文件要求,要重点从推行电子政务的组织领导、建设与应用、实际效果、资金保障与社会化程度等方面开展自查。
  (1)组织领导方面:重点检查领导重视程度、组织管理机构建设及发挥作用的情况;
  (2)建设与应用方面:重点检查应用系统、信息资源、政府网站、网络基础设施与安全保障、培训与人才队伍等建设和应用情况,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与标准化制定和实施情况;
  (3)实际效果方面:重点检查通过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带动信息化发展,以及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
  (4)资金保障与社会化程度方面:重点检查电子政务建设与运行维护的资金保障、外包与托管、国产软硬件应用等情况。
  2、自查任务分工
  根据自查内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电子政务自查工作分工如下(首家为牵头单位):
  (1)市编办负责对市信息化管理机构及办事机构建设情况进行自查;
  (2)市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对电子政务内网的方案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自查;
  (3)市发改委会同市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对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情况进行自查;
  (4)市财政局负责检查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建设和市直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资金投入情况,对线路租用、运行、维护等费用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6)市公安局会同市机要保密等有关部门负责对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7)市发改委负责对已经立项或即将立项的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进行自查;
  (8)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运行等有关情况进行自查;
  (9)市财政局负责对设备和软件招标采购情况,装备与服务的国产化情况进行自查;
  (10)市人事局负责对人才培训有关情况进行自查;
  (11)市发改委负责对电子政务建设的发展规划、地方法规、规章建设等有关情况进行自查;
  (12)各县市区负责对本县市区的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进行自查;
  (13)市直各部门负责对本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进行自查;
  (14)金税、金关、金财、金融监管、金审、金盾、金保、金农、金水、金质等“12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金”工程项目建设、运行、维护、应用进行自查。
  (二)开展现场抽查
  根据需要,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涉及电子政务建设分工的牵头部门自查结果进行实地抽查。
  二、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16日-5月20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确定负责本次检查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将名单(姓名、单位及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报市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级各部门自查和全市自查阶段(5月21日-5月30日)。各牵头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开展自查,填写《长治市电子政务发展状况调查表》,形成自查报告,于5月30日前将调查表和自查报告(纸介文稿、电子文稿)报送市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三)现场抽查阶段(6月1日-6月26日)。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组于6月下旬对部分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抽查。
  (四)迎接省检查阶段(6月30日前)。市检查工作组于6月30日前将材料汇总,报省信息化工作领导组,迎接省检查工作组来长现场抽查。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电子政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主管领导要亲自抓,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电子政务检查工作。市里成立全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关于开展全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落实,负责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自查材料的分析汇总、现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省信息化领导组。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既要负责本县市区、本部门的自查工作,也要配合做好重点工程项目检查和现场抽查工作;自查工作既要肯定电子政务发展取得的成绩,也要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问题。
  市政府办公厅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斌
  电话:2192570
  E-mail:lwb@changzhi.gov.cn
  市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仁起
  电话:2027229
  传真:2024743
  E-mail:guorq@changzhi.gov.cn
  通信地址:市政府大院1号楼

  附件1:《长治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组》

  附件2:《长治市电子政务发展状况调查表》

  二OO七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长治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组

  组 长:秦跃晋 (市政府秘书长 政务信息网络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副组长:郭治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武国荣 (市发改委副主任)
      魏爱华 (市编办副主任)
      石明利 (市财政局副局长)
      聂和平  (市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李文斌  (市政府办公厅信息科科长)
      段丽君  (市发改委投资科科员)
      李肖伟  (市编办综合科科员)
      阎卫国  (市财政局网络信息中心主任)
      郭仁起  (市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副主任)
  长治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附件2:
  长治市电子政务发展状况调查表

  填表单位(加盖公章)
  填 表 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二○○七年五月制定



  填写说明

  1.本调查表旨在调查了解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电子政务发展基本情况,请各县市区、各部门与自查工作相结合,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调查表填报工作,全面、翔实、准确地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发展状况。
  2.本调查表中所有数据统计截止时间(除明确标注外),均为2006年12月31日。
  3.若本调查表所设置表格的行、列填写空间不足,请自行增加。
  4.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填写电子版,并以A4纸打印加盖公章后,将纸版(1份)和电子版(1份)文件报市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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