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监测评估体系和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全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并纳入全省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委托有关监测评估机构定期对全省《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完善科普工作奖励政策和激励机制,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逐步将科普作品纳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范围。
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参加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重要作用。培养专业化人才,挖掘兼职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围绕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河北,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学术研究和决策咨询,在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领域,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并结合承担的科研项目,做好科研成果的转化和科普资源的开发工作。把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结合起来,引导科技工作者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技术教育、传播和普及活动。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贡献的予以表彰。
抓好基础工程建设。以《科学素质纲要》提出的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等“四项工程”为主线,努力改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条件。加强教师队伍、教材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师范院校设置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把科学教育列入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按照公益普惠的原则,实行开发、集散和服务并举,集成社会资源,建立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的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加大科技传播力度,电台、电视台在重要时段增加科普节目的播出,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数量,综合性、科普类报刊增加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综合性网站增加科普内容。把握“布局合理、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符合需求”的要求,将科普基础设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通过改建、扩建、合建、新建的方式,不断改善科普基础设施条件。“十一五”期间,重点完善省科技馆新馆、改扩建旧馆。设区市重点发展科技馆等科普场所,县(市、区)重点发展科普活动中心(科学素质教育中心)等科普场所,乡镇和行政村重点建设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或科普示范基地,城市街道和社区重点建设科普学校、科普活动中心和科普画廊(宣传栏),中、小学校重点建设青少年科技活动室或科学教育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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