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我省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取得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全民整体科学素质有大幅度提高,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四、工作重点
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农民、未成年人、城镇劳动人口等“四类人群”为重点,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引导他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带头学习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加大对农民进行科学教育和技术培训的力度,引导他们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革除陈规陋习,形成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提高他们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各类中、小学校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青少年科学素质工作,坚持校内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科普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在广大城镇倡导和普及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生活方式的形成。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从业人员的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城市社区居民的科学技术教育。
五、保障措施
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根据国家《
科学技术普及法》及有关规定,完善我省加强科普工作的政策法规,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各级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中,要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要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政策保障体系和社会动员方式的研究,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和吸引境内外机构、个人独资或合作依法兴办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机构。
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落实省级科普专项经费年人均0.15元的基础上,随财力增长逐年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中等城市要把外来务工人数纳入当地科普经费人口计算基数。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管理渠道,在年度相关经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广泛吸纳省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科普活动的投入,可以列入企业生产成本或事业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