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消防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
组 长:王建平 朔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张中晓 朔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主要负责全市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施工、旅游、宾馆、饭店、学校等安全生产百日督查 工作。
(七)特种设备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
组 长:李锦平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副组长:赵志坚 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八)综合协调组
组 长:辛 文 朔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锁会 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负责对全市各个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综合协调,汇总各督查组工 作,进行统计、分析、宣传、报道。
各督查组要抽调专门的专家和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负责各自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 。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这次百日安全督查工作主要是为八月份召开的北京奥运会 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督 查工作,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各督查组组长要对督查工作负总责,按照国务院和省政 府的要求以及市政府关于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 到人,同步推进,保证进度,保证质量,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负责,严格督查。督查组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 按照《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限期整 改指令,要求企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落实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存 在有非法违法行为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严处,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 闭,该处罚的处罚;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识不到位、组织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 单位,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遵守纪律,廉洁自律。这次督查工作时间为四个月,八月底结束。督查组成员原 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督查人员要经各督查组组长同意后报市政府安委办批准。督查 期间,各督查组组长对本组廉洁自律工作负总责,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 市监 察局要不定期对各督查组的廉政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对每名工作人 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