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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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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明确督查的重 点,细化督查的内容。
  六、督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地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 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二)专项检查,专家评议。督查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作用,对查出问题、隐患 及整改方法进行专家评议,提高督查工作效能。
  (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被督查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督查意 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四)总结情况,提出建议。每阶段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经 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 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 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有关部 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督 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二)部门协作,工作推进。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朔有关部门在各负其责的基础上,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推 进。专项行动期间,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完善督查工作制度。建立会议联系制度,市安 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交流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地、各有 关部门反映的共性、重大或倾向性问题。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督查制度,督查活动涉及相 关部门的,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联合督查和联合执 法。安监局要派出人员参加有关专项督查行动。建立信息专报、通报公告制度,在专项行 动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专项行动 的宣传力度,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好的做法、成效,以及反面典型案例等予以通报、 公告。
  (三)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于4月底 前,制订下发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要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 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 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做好 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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