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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粮发[2008]6号)


各市粮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粮食局长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08〕3号),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范措施。春节将至,全国、全省“两会”也即将陆续召开,安全生产进入关键和敏感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确保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要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职责明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基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节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检查。省局确定,全省粮食系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在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检查及重点抽查的同时,重点检查:监管职责到位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及储粮化学药剂管理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及正常运行情况、防火措施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监控情况、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应急救援预案和器材配备情况等。要按照“边查边改、不留死角”的原则,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时限、资金和监控措施。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安全。
  三、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报告制度。国家粮食局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瞒报事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报》(国粮办展[2007]69号),对粮食行业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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