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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2、注重发挥县(市、区)委的关键作用。各县(市、区)委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县(市、区)委常委会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对乡(镇)党委、政府的考核工作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履行职责,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工作保障。及时总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和创新性经验。县(市、区)委书记要担任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组组长或联席会议召集人,亲自安排部署工作,深入农村基层进行调研,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市、区)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要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注重发挥乡(镇)的基础作用。乡(镇)党委、政府要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带头搞好乡(镇)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农村“两委”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组织对基层站所进行定期评议,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乡(镇)党委书记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4、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完善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尊重农民群众愿意,让农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决策权、监督权,依靠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注重农村“两委”班子建设。改进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工作方式,扎实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把农村“两委”班子建设作为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选好配强农村“两委”班子,加强对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培养教育和监督管理。农村“两委”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廉政档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
  6、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市、区)委常委和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量。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主要任务,积极主动协助党委、政府搞好组织协调,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认真研究并提出有效措施。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任务落实。纪委书记要亲自担任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带头深入农村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培育典型。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整合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村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积极探索建立村纪检监督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形式的村级监督组织,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联络员,逐步完善村级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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