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2008年5月18日)
为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晋办发〔2008〕5号)精神,按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思想,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以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厉惩处为主要内容,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是必须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重大历史任务来进行。二是必须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思想和基本要求,全面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省委的《意见》。三是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必须把严格要求与调动保护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五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六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方式方法。
三、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时间努力,初步形成农村基层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排查解决机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
(一)教育长效机制
反腐倡廉教育是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党纪法律观念的基础和前提。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探索有效途径,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说服力、感染力。通过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使他们勤政为民、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作风明显改进。
1、突出教育重点。教育的重点对象是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重点内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党的章程和党纪条规,特别是《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重要条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土地、森林、矿产资源、环境保护、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和社会管理、社会保障、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政策和文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以及针对农村基层新形势、新情况颁布实施的有关政策和制度,特别是我市实行的农廉工作“四三”机制及其实施细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特别是在农廉工作中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基层干部的事迹以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