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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运城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长效机制。消除农产品运输中的各个阻滞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免各项费用,切实做到在全市范围内农运车畅通无阻。
  提供优先电力保障。电力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有序供电的要求,优先保障农业龙头企业的用电,特别是完善对冷库、气调库、芦笋加工等对电力供应有特殊要求的农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电力保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电价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五、把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落实到实施品牌战略上
  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树立品牌观念,增强品牌意识,鼓励品牌的共享、整合与兼并。制定并实施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政府部门一方面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培育鲜活农产品的产地品牌。突出抓好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提高品牌农产品质量;另一方面要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切实加大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和培育。对获得省级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及在省级以上农产品展销会上获奖产品,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规模较大、市场潜力较好,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及其产品,在市级媒体上免费宣传,并对其在中央和省级媒体上的宣传费用进行补贴。同时,加大对假冒伪劣农产品的查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合法品牌的正当权益。
  六、把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落实到严格督查考核上
  市委、市政府要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情况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进行督查考核,建立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一季一督察,市委、市政府半年一考核,并对督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既要通报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情况,也要通报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包联企业情况。年终还要对重点扶持的项目进行考核评估,好的继续扶持,差的退出扶持范围。在科学考核的基础上,确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扶优扶强战略。一是根据全年考核结果,对农业产业化工作排列全市前五名的县(市、区),及市直五名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在下一年度的扶持项目和资金上给予较大比例的倾斜。二是对各县(市、区)完成省级无公害认证和国家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实行补贴,其中取得省级无公害认证的每10万亩补贴3万元,取得国家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补贴1万元;三是结合农业作为弱势产业的特性,把农业产业化项目作为全市招商引资的重点方向,对在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激励机制上给予重点的支持和奖励。对农业产业化进展缓慢,在全市排位靠后的县(市、区)及包企业领导,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减少其项目和资金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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