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强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和法律法规中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的有关规定,培养和增强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促进粮食行业普法深入开展
10、认真做好平安山东建设第五个法制宣传月、《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四周年、“12.4”法制宣传日等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地要大力宣传粮食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中的作用和成就,大力宣传粮食政策和法规,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提高质量。
11、深入开展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完善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联系制度,加强对示范联系单位依法行政的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粮食依法行政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联系单位的模范、带动作用,提高基层粮食部门整体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2、认真落实全省“法律五进”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健全“法律五进”工作运行机制,制定粮食“法律五进”活动方案,重点推进粮食法制进乡村、进企业活动。
13、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丰富法制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服务型、创新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效果。
四、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14、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着重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调研和理论研究。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调研活动,及时发现和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16、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主导作用。组织开展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培训研讨交流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17、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按照《2008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国粮政[2008]43号)的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专门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证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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