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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完善制度,加强层级监督和工作指导
  一是完善监督检查相关配套制度。年内,国家局将修改完善《粮食行政执法文书》,要抓好使用推广,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工作。省局将制定出台《粮食流通分级监管办法》、《粮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案卷评审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年底,将整理印发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汇编。
  二是推行信息化监管。结合国家局即将推出的《粮食监督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一套高效快捷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信息网络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促进粮食市场监管信息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层级监督和工作指导。采用跨地区交叉执法、召开专题会、现场交流会、编发信息简报、加强工作考核、加强对证件使用管理等方式,强化层级监督和工作指导。下半年,适时组织一次执法大检查,突出解决执法工作不深入、不作为等问题。对执法工作缺位、越位,不作为、监管不力的市、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是坚持典型带动。发现、培养、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每个市突出抓好2-3个示范县,每个县突出抓好1-2个方面的工作亮点,点面结合,推动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七、扎实搞好执法宣传
  今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5月份,集中开展一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加深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理解和把握,扩大粮食执法社会影响力。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放张贴宣传画、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经常性的执法宣传,不断浓厚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舆论氛围。要坚持宣传与执法相结合,寓宣传于执法,以宣传推动执法,以执法促进宣传,通过执法活动提升宣传的品位、力度和深度。
  八、加强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互帮互学”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加强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促进粮食执法业务学习正常化、制度化,提高粮食行政执法的能力和工作水平,造就一支通晓粮食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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