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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汾河流域(运城段)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的通知

  (2)加大地下水超采区关井限采力度
  本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合理配置的原则,制定我市汾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控制和治理目标规划及关井压采措施,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有效保护,遏制地下水超采和水质恶化。按照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统筹兼顾生产和生态用水的原则,严格控制在严重超采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开采地下水。2008年,首先取缔违法、违规、违章水源供水的自备井。同时,加快地表水利用工程建设,充分发挥禹门口提黄工程现有能力,通过对流域内各种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为重点超采区的关井压采提供可用水量,做好用水衔接,确保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正常需要。在我市汾河流域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在自来水供水范围内逐步关闭已建自备井。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水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协调监督有关县(市)政府组织实施。
  (3)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监督力度
  汾河流域重点区域对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有着特殊的功能,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对汾河流域小气候变化,对汾河水量、水质有重大影响的林地、湿地要加大监管力度,禁止随意乱采乱伐,特别是对新绛县古堆泉出露带、保护区、汾河干流运城段开发利用区和河津缓冲区要加大监管力度。由市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行业职能负责实施。
  (二)中期主要建设内容和整治重点
  1、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工程
  通过建设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合理配置大中小型坝,形成坝系。汛期拦蓄干流两侧泥沙进入汾河河槽,枯水季节放水入流河道,丰蓄枯放,蓄浊排清,增加干流水量,减缓河道淤积,提高干流水质。在泥沙淤满后,形成优质高产的坝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收入。在干流两侧建设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150座,增加坝地334公顷。工程总投资约5600万元。
  2、水土保持小型水利工程
  建设小型节水、引水、提水工程,充分提高地表水资源利用率,为两岸坡面水保生态林、经济林、滩地耕作提供水源,提高生态林成活率,提高经济林果品产量,提高滩地产出率。建设小型水利工程151处,工程总投资3600万元。
  3、汾河支流生态植被与经济林建设工程
  重点围绕汾河主要支流绿化,在浍河、三泉河、三交河、马壁峪、黄华峪、晋家峪、瓜峪以及绛县的大交河、黑河、沸泉河等主要支流源头及两侧营造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林2000公顷,建设护岸林带82公里,经济林1000公顷,林网(带)600公顷,封山育林10公顷。工程总投资约2566万元。
  4、汾河流域湿地保护工程
  建设绛县湿地保护区,进一步完善山西运城湿地保护区河津、万荣段建设,使汾河流域运城段的湿地恢复与示范面积达到1万公顷。工程总投资7500万元。
  5、汾河流域草地治理与退牧工程
  围栏育草2万亩,退化草地补播11万亩,退耕还草4.7万亩,基本草场3.5万亩,标准化小区建设19.7万平方米,青贮氨化配套设施21万立方米,防疫改良设施95套,机械设备配套200套,粪便处理3处,鼠害防治13万亩,虫害防治10万亩。工程总投资13036万元。
  6、城镇生活污水深度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
  进一步完善全流域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并达标稳定运行,生活污水全部得到处理,并补充汾河生态水量;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工艺技术水平,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综合利用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
  7、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基本消除生活垃圾“围城”现象。流域内所有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建设总规模达到日处理垃圾2500吨。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处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并逐步建立起国内先进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系统。工程总投资约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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