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项目均在2008年启动,工期2年,总投资15394万元,需省级投资10500万元,市县投资4894万元。
(3)流域地表水调蓄利用工程
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项目 水土流失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经济发展滞后、群众生活困难的根源,多年来,通过建设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合理配置大中小型坝,形成坝系。汛期拦蓄干流两侧泥沙进入汾河河槽,枯水季节放水入流河道,丰蓄枯放,蓄浊排清,增加干流水量,减缓河道淤积,提高干流水质。在泥沙淤满后,可形成优质高产的坝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收入。2007年4月份,按大中小型1:1:5比例组织新绛、稷山、河津编制完成了9座骨干坝、10座中型坝和53座小型坝的设计工作,总投资1369.87万元。比照国家沿黄淤地投资政策,按省、市县各半比例,约需省级投资684.9万元,市县投资684.97万元,2008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水务局协调指导有关县(市)政府实施。
(4)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本市汾河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新绛、稷山、河津、万荣四县(市)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管网配套工程。已建成投运的新绛污水处理厂要加快管网配套进度,2008年底完工,县城生活污水全部进行处理;河津、稷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2008年建成投运;新绛工业园区、绛县开发区、万荣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2009年底建成投运,项目工期2年,总投资24900万元,省级投资17070万元,地方筹资解决7830万元。由市建设局、环保局协调指导有关县(市)政府实施。
(5)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及深度处理回用工程
从2008年起,凡直接或间接向汾河排污的工业企业,一律执行国家规定的一级排放标准。山西新绛纺织公司、山西丰喜纯碱公司年底前由市环保局审核验收;新绛汾河纸业、山西合盛工贸、山西志峰农科贸有限公司、山西鸿昌农工贸有限公司2009年底完成废水综合整治及深度处理回用工程;新绛县工业园区工业及生活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2009年完成;目前沿汾河干流沿岸两侧3公里范围内污水排放未达标的河津汾滨酒业、河津赛奥食品、河津森达食品、稷山稷园红饮品、稷山后稷食品、稷山喜果蜜饯食品要加快治理进程,2008年底前,要完成废水治理项目实现全面达标。项目总投资约3900万元,由省级投资600万元,企业自筹解决3300万元。由市环保局协调指导有关县(市)政府实施。
(6)河流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主要支流和入汾排污口水质监测 在汾河入境口、新绛工业园区排污口、新绛城市污水排污口、稷山城市污水排污口、河津城市污水排污口、万荣汾河入黄河口,以及主要支流浍河入汾口设置7个水质监测断面,对汾河水质进行常年全面监测。项目总投资835万元,全部由省安排。项目2008年启动,工期2年,由市水务局协助省水利厅组织实施。
--水质监管项目 ①完善加强汾河流域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购置监测仪器设备、车辆70台(套),需投资600万元;②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监察交通、取证、信息化应急、通讯等设备,需投资200万元;③对不规范排污口进行改造建设,需投资300万元。以上3项共需投资1100万元,其中省投资367万元,市、县及相关企业投资733万元,2008年启动,工期二年,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和监督协调有关县(市)政府和企业组织实施。
以上项目总投资1935万元,需省级投资1202万元,市、县及相关企业投资733万元。
2、三项整治重点及其分工
(1)污染企业关停搬迁
继续实行环境污染末位淘汰制度,彻底取缔汾河沿岸3公里范围内污染水体的污染企业和污染项目,取缔破坏汾河生态环境及水质的资源开发活动,依法关闭汾河沿岸违法排污口。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关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淘汰;对位于城市规划区、居民集中区的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实施异地搬迁升级改造;对虽已经合法审批,不属于政策、法规规定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但只要影响汾河水质,也要实施关停或搬迁。具体实施办法由市经委、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县(市)政府制定,并负责协调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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