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六)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免费办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持《自主创业证》可以享受相关税费减免、贷款担保等优惠政策。同时,市、县两级人事部门为其提供2年免费保管人事档案的服务。要充分利用大学生创业资金和小额贷款担保资金,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扶持。各地要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和运作机制,并通过网络和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资金申请程序、要求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资金的效能和作用。各地设立的小额贷款担保资金,要积极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对微利项目给予贴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七)继续实施“辽宁省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2008年,每个县(市)要公开招聘一批本籍择业期内具有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各县(市)招聘人数不少于2008年本籍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的80%。同时,各县(市)区在全部清退顶编在岗代课教师的基础上,空出教师岗位,在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补充农村小学。其中,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主要招聘本籍专升本毕业生和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每个县(市)招聘数量不少于60人,双塔区、龙城区招聘数量各不少于30人,开发区招聘数量不少于10人。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外语、计算机、音乐、美术等专业教师岗位必须做到每年安排至少一名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逐步实现农村中小学一校有一名师范类本科生和九年一贯制学校逐步达到一校5名以上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的目标。
  (八)招聘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充实市直学校教师队伍。根据需求情况,在编制限额内,重点招聘一批择业期内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户籍的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补充市直学校教师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优先安置。在编制限额内,市属示范性重点高中(市一高中、二高中)可采取到域外全国重点或知名师范院校招聘的办法补充教师。
  (九)继续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设立“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资金”,逐步扩大援助扶持范围。援助对象从现行的城市低保户、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人家庭,扩大到城市低保边缘户、农村低保户和因其他突发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援助内容包括发放求职补助、发放就业见习补贴、组织免费技能培训、重点推荐就业、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等。逐步建立健全困难家庭毕业生台帐和数据库,通过教育、劳动、人事网络平台,及时更新贫困生就业、创业、见习等信息,建立就业援助工作联动机制;继续开展贫困生基本情况专项调查,加大贫困生就业创业的培训力度,提升贫困生的就业素质和能力,促进更多贫困生有效就业。
  (十)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创业服务体系和孵化体系,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各地建立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要尽快投入使用,要为孵化企业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经营咨询等“一条龙”服务,开展创业服务所需资金从就业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