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电网建设的通知

  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规划中未考虑电网建设用地的,应根据电网规划布局及时对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动态调整,保障电网建设用地需要。
  对已纳入规划的变电站建设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要予以严格保护,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非法占用电力建设项目用地和电力线路走廊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供电公司要积极着手编制朝阳地区“十二五”电网发展规划,并做好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以及朝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计划的有效衔接。
  三、加快电网建设项目审批进程
  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规范标准、简化程序、依法核准、做好服务的原则,加快电网工程前期工作进度,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形成共同推进电网建设的“绿色通道”。
  为提高电力设施项目的行政审批效率,建立电力设施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对电力设施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研究,快速审批。
  市发展改革委要做好电网项目核准和审批的服务工作。需要上级核准的项目,要积极协助项目业主单位协调上级发展改革委加快电网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对于经上级发展改革委授权的电网建设项目,缩短核准时间,简化审批流程。
  市环保局对电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按500千伏电网项目编制环评报告书、22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编制环评报告表两种方式实施,并尽快出具预审意见。对于66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以打捆方式批复。“零排放”的电网项目可不申报“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需要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市环保局要积极协助项目业主单位协调上级环保部门加快电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
  市建委在批复建设单位申报的电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应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对已纳入各级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电网项目,供电公司只需提供省(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可研报告、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站址、输电线路图等材料。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要加快变电站站址和输电线路路径的审核,及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为省级及以上重点工程供电的电网项目应从速办理。
  电力工程建设施工涉及封路或搭设跨越架的,公路、交管、市政等部门应积极配合,按有关规定程序,从快从优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