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电网建设的通知
(朝政办发〔2008〕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但随着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园区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西部产业新区、凤凰新城的启动建设,一批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电力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电网建设相对滞后、电网结构薄弱、安全可靠性差以及变电容量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为加快我市电网建设,切实解决电力供需矛盾,保障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电网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清我市经济发展与电网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电力先行的认识,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主动为电网建设和改造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环境,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电力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网建设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支持电网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电网规划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如遇工程进度受阻或调整规划等问题时,随时召开协调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我市“十一五”电网发展规划,及时研究解决电网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电网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大力支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意识,为电网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电网规划,实现电网规划与其他规划的有效衔接和同步实施
电网发展规划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电网规划的实施工作,尽早形成布点合理,网架坚强,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电源接入需要的现代化电网。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将电网规划纳入各级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各级城乡建设规划中未包含电网规划的,要尽快依法补充修改。市规划局要积极配合供电公司认真研究电网建设的区域分布、区域定位,超前选定变电站位置及线路走廊,编制好《朝阳地区电网发展规划》,一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中,并做好站址和线路走廊图集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