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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铲除刺萼龙葵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培训阶段(8月1日-8月5日)。市铲除刺萼龙葵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铲除任务。各地政府、市直及中省直企事单位对本辖区、本单位刺萼龙葵生长分布的范围和蔓延程度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落实铲除工作责任。有关部门举办刺萼龙葵防治技术培训班,重点培训对刺萼龙葵的识别和铲除技术。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刺萼龙葵的危害、识别知识和铲除技术。
  第二阶段:铲除阶段(8月6日-8月15日)。各地政府、市直及中省直单位组织人力、工具,对本辖区、本单位发现的刺萼龙葵进行全部铲除,不留死角。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有关专家组成若干技术指导组和工作督察组,分片包干,对全市铲除刺萼龙葵行动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察。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8月16日-8月25日)。市铲除刺萼龙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对没有完成铲除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铲除刺萼龙葵工作领导小组,徐春光副市长任组长,郑复生副秘书长、市农委盖捍疆主任任副组长,市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交通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畜牧局、商粮局、环保局、环卫局、水库局、大凌河建管局、园林处、团市委、妇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白石水库建设管理局、铁路锦州土地管理分局及各新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农委副主任刘成林兼任。领导小组对全市铲除刺萼龙葵工作进行协调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为铲除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的铲除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落实责任
  铲除刺萼龙葵行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及中省单位,以及社会各行业、各单位都是铲除行动的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组织领导工作,要按照方案要求,确保铲除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良好效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同时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级教育机构、共青团、妇联、爱卫会和驻朝部队,要组织团员、青年、学生、青年志愿者和解放军、武警官兵,积极参加铲除刺萼龙葵行动。
  (三)保证资金投入
  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铲除工作所需经费,保证用于宣传培训、情况调查、防控技术试验示范、刺萼龙葵利用科研开发、监测等需要。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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