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在全市城乡开展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8〕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在全市城乡开展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 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六日
朔州市在全市城乡开展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治理城乡环境卫生中存在的脏、乱、差问题,阻断各种疾病滋生和传播渠道,营造 良 好的人居环境,提升文明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对全市城乡环境卫生进行 彻底整治,现就整治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山西省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总体工作思路,结合《朔州市市区亮化规划方案、整治市容市貌实施方案、创建省级园林 城市 实施方案》(朔政发〔2007〕49号)、《朔州市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净化美化绿化工作的实 施方案》(朔政发〔2008〕57号)的有关内容,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最佳人居环境的要 求,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 措施,彻底解决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路以及城市 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加快建设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全市 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以城市净化、绿化为重点,全面启动城市环境卫生清洁工程
1开展以清除垃圾、强化日常管理为重点的整治活动。
集中清理城市积存垃圾,彻底清除城中村、城边村、小街小巷、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工 作,坚决杜绝垃圾乱堆乱倒,污水乱排乱放的现象,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随产随清, 建设有标准的无害化垃圾填埋处理场。城市主次干道要配置布局合理的果皮箱、垃圾箱,建 立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保洁员管理制度、清扫保洁制度、门前三包制度,解决垃圾围城和 卫生脏、乱、差问题的存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55%以 上。
2规范市容市貌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市容市貌管理,特别是加强城市老区以及城中村的容貌管理,集中清理摊点乱摆乱 设、建筑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靠、标语乱扯乱挂、广告乱发乱撒以及乱涂乱画、乱吐乱泄 等城市顽症,由政府挂帅,多部门配合,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在门前划定的地段范 围内,责任单位要包卫生、包硬化和绿化、包市容秩序,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形成制度, 常抓不懈。同时要充分发挥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能,管好 居委片区、城中村、街道小区的市容市貌,达到美化城市面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