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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产局关于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推行业主自治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产局关于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推行业主自治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朝政办发〔2008〕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产局制定的《关于在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推行业主自治管理的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关于在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推行业主自治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朝政办发[2006]44号)要求,建立住宅区业主自治管理新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省其他有关规定,现就在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推行业主自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业主自治管理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城市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宗旨,以建设和谐社区为主线,以业主协商、社区组织、政府扶持和日常管理与服务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为原则,促进社区建设和发展。
  二、业主自治管理工作目标
  对目前未实行或无条件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全面推行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下的,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选择服务方式为主要形式的业主自治管理,实现住宅区安全有序、整洁的基本目标。待条件成熟后,实行规范的物业管理。
  三、业主自治管理工作要求
  (一)实行业主自治管理的住宅区,应当通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进行自治管理。如果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产生形式、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业主大会应当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决定自治管理的范围。自治管理一般应包括保安、保洁、保绿和保修工作。
  保安工作包括控制外来车辆和闲杂人员进出小区,协助治安防范等,有条件的小区可设置门卫保安、设安全护卫人员巡逻,维护小区治安和车辆秩序。保洁工作包括对住宅公共部位和小区道路及场地的清扫及垃圾清运等。保绿工作包括对绿地、树木、花草等进行修剪、养护等。保修工作包括对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和养护。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可通过选聘本小区下岗失业人员、委托街道服务中心派遣人员、选聘相关的服务企业等多种方式选聘人员或企业从事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资质要求的物业服务岗位,必须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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