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市文化局、朔城区政府配合完成。
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对规划区内古树名木进行全面普查,并制定古树名 木档案、现场标志以及具体的保护措施;
此项工作由市园林局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完成。
(四)认真落实《朔州市关于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和建设项目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的 意见》(朔政发〔2004〕103号)精神,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绿化规划审批程序,在城市中 心区全面启动“绿色图章”审批制度。
此项工作由市园林局负责,市建设局、规划局配合完成。
(五)加强城市综合治理力度,特别是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广告、在建工程的管理, 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在建成区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对违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 卫生、城市绿化、工商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完成。
(六)加强义务植树管理工作,围绕创建园林城市的目标内容,建立义务植树基地,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 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完成。
(七)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
1市区公园建设工程。以城市公共绿地精品化建设为目标,规划建设(或改造)一批 市区级公园、广场、小游园。主要有:七里河公园环境与园林景观改造二期工程、朔州古 城墙公园、高速公路朔州段出入口南侧公共绿地、高速公路朔州段出入口北侧公共绿地、站 前广场、物产广场、女人街购物广场、崇福寺及其周边环境建设、塞北烈士陵园、开发区街 心公园、开发区文化广场以及现有公园、广场、小游园等公共绿地的改造。
2市区道路景观工程。要在城市道路绿化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力争把开发路、市府街 、民福街、振华西街、州北街、迎宾街、安泰街、神朔大道、鄯阳街、建设北路、大运二级 公路改造段、平朔一级公路市区段等12条城市主干道建设成为高标准的园林景观路,两侧沿 街单位必须拆墙透绿、清除违章建筑,对与城市景观不协调的建筑要进行研究整改。
3城市出入口建设工程。按照生态、景观相统一的原则,对城市出入口四周实施绿化 建设。重点抓好大运公路、高速公路、火车站、汽车站等出入口绿化工程建设。
4单位和居住区绿化创优工程。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大力开展园林式单位和 居住区创建活动,力争创建园林式单位48个、园林式居住区33个;创建绿化达标单位25个、 绿化达标居住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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