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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8〕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完善我市服务业体系建设,现将《朔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朔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服务业的战略决策,加快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依法治理、规范经营、服务群众”的原则,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作为优化城市环境、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作为创建文明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内容,精心谋划,合理布局,统一标准,规范建设,为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目标任务
  以建设文明、节约、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建立社区绿色回收站(亭)为基础,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旧货市场为平台,加工处理中心为终端,构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具体任务是:
  (一)建立回收交投点,按照我市社区和市民居住的情况,在市内规模较大的社区、大专院校建设500个规范绿色回收站(亭),同时,按网点分布情况,建立20个中转站,使流动平车数量大幅减少,以清新的面貌、良好的服务、规范的经营,在全社区形成一个规范化的回收网络,解决目前存在的个体商贩和不法收购户乱收乱购、乱摊乱放、污染环境、脏乱扰民、影响治安等问题,努力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便利、清洁、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建设6个规范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完善和新建各1个旧货市场,从根本上解决废旧物资在市内囤积产生的二次污染、收购摊点乱搭乱建、收赃销赃、无序经营等问题。
  (三)新建、改建废旧电池、电器交易处理中心(解决废电池、电器污染问题),废旧轮胎加工处理中心(解决黑色污染),废塑料处理中心(解决白色污染),报废汽车拆解中心(提高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制冷设备氟利昂回收利用中心(保护大气层),废旧金属加工处理中心,提高废旧物资再生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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