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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农业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防治预案的通知

  2.3 专家组
  专家组由市农业局负责组建,由农业科研、教学、推广、气象、生态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提供技术咨询,研究分析成灾原因,分析预测发展态势,提出处置意见和恢复农业生产的建议,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3 预警级别和发布(预警和预防机制)


  根据农业生物灾害发生的性质、种类、涉及范围和程序等,将灾害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农业生物灾害)、II级(重大农业生物灾害)、Ⅲ级(较大农业生物灾害)、IV级(一般农业生物灾害),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农业有害生物种类,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公告、通知等方式进行。
  3.1 预警级别
  3.1.1 I级红色(特别重大农业生物灾害)
  3.1.1.1 危害农业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控制难度较大的。
  3.1.1.2 发现从国外、省外传入我市或我市局部已发生的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经风险分析综合评价为风险极大、特别危险的;
  3.1.1.3 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级(特别重大农业生物灾害)的。
  3.1.2 II级橙色(重大农业生物灾害)
  3.1.2.1 危害农业的迁飞性害虫、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一个县(区)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控制难较大的;
  3.1.2.2 市内虽有零星发生或偶然传入但发生范围不广的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经风险性分析综合评价风险较大,高度危险的;
  3.1.2.3 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I级(重大农业生物灾害)的。
  3.1.3 Ⅲ级黄色(较大农业生物灾害)
  3.1.3.1 危害农业的迁飞性害虫、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一个县(区)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15%以上,控制难度较大的;
  3.1.3.2 省内有一定发生范围的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经风险性分析综合评价风险较小,中等危险的;
  3.1.3.3 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较大农业生物灾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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