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 规范有序。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工作程序,讲究工作方法,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2 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组织体系与职责)
朔州市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治指挥组织机构(体系)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组成。
2.1 应急指挥部
成立市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应急防治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农业、财政、公安、交通、科技、卫生、宣传、气象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农业局负责生物灾害的监测预警,做好系统调查和普查,及时掌握病虫发生动态,准确发布病虫趋势预报,为生物灾害的防控提供科学依据,组建专业化应急防治队伍,组织和发动群众开展应急防治,储备一定数量的药械用于应急防治。
财政局要按照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蝗虫灾害治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对蝗虫等生物灾害防控经费以及开展应急防治所需农药械储备经费,要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以确保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安局负责维护生物灾害发生后灾区社会治安稳定,对运送生物灾害防治所需物资车辆,交警有义务保证通行无阻。
交通局要保证道路完好,对运送生物灾害防治所需物资车辆,免收通行费。
科技局加强对有害生物的生态学、流行学技术研究,完善科学治理技术。
卫生局要储备足够的预防农药中毒药剂,在应急防治中要派医生随应急专业防治队行动,搞好医疗服务保障。
气象局要及时提供准确的气象资料,搞好生物灾害防治气象服务。必要时,驻地武警部队负责人加入应急防治指挥机构。市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应急防治指挥机构负责制定全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应急防治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规划,组织协调和部署全市农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挥扑灭1级(特别重大农业生物灾害)农业生物的灾害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监督指挥扑灭11级(重大农业生物灾害)、监督县区扑灭111级(较大农业生物灾害)灾情。
2.2 办公室
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市指挥部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事务。提出启动、停止(解除)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灾情控制应急措施建议。执行指挥部决定,及时调配控制灾情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必要时成立监督检查组、应急处置组、物资协调组、宣传信息组等应急处置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