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市局部发生洪水,范围较大时,为Ⅱ级响应,由市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发布命令,抗洪抢险大队,常备抢险队,建设系统抢险大队、医疗救护队、治安巡逻值勤队参与抗洪救灾。
5.2.3 Ⅲ级响应及行动
当我市发生局部洪水,范围较小时,为Ⅲ级响应,由市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发布命令,建设系统抢险大队参与抗洪救灾。
5.2.4 Ⅳ级响应及行动
当我市发生较强降雨时,为Ⅳ级响应,各单位自己行动,自我防范。
5.3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3.1 当川口水库发生泄洪、溢流或其它险情时,要将防汛的重点放在七里河沿岸,以保护堤防为主,必要时做好群众的疏散保护工作。
5.3.2 当可能发生较强山洪,危及我市城区安全时,采取西二环导流、筑堤方案。具体如下:
一、导流
市建设系统抢险大队按照市城区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10部挖掘机集结到西二环上,市城管局负责中兴西大街以南段(含中兴西大街)的导流任务,市建设局负责中兴西大街以北段的导流任务。
二、筑堤
(一)任务分配:
1、66220部队、市武警支队、92509部队负责已封堵桥洞的加固、维护和警戒。
2、驻市厂矿企业、桥西区、桥东区、开发区负责筑堤(具体任务见附件4)。
3、建设系统抢险大队、预备役部队抢险队,为机动抢险队。
4、邢台县负责豫让桥、豫东市场一带抗洪抢险。
5、市水务局、桥西区、桥东区、邢台县分别负责筑堤前后西外环以西、北二环及牛尾河沿线的防护协调。
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抢险取土用地的协调。
7、市交通局负责运输车辆保障。
8、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抢险交通疏导。
9、市供电公司、市通信分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电力、通讯保障和供电、通信抢险。
10、铁路部门负责铁路的汛期安全及铁路抢险。
11、市国资委和市燃气公司负责城区内水、气正常供给。
12、市建设局负责小黄河、围寨河闸、坝启闭。主汛期间应提起所有拦水闸、降低所有橡胶坝、拆除所有拦水设施,以利行洪。
13、市城管局负责公共交通和城区排水管网的正常运行。
14、城防办负责区段划分和编织袋的调运。
以上未列单位由两区负责组织,所用工具由各单位自备。
(二)具体实施
1、准备阶段。自上汛之日起至集结待命阶段,各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措施,明确任务。
2、待命阶段。遇有预报浙江以北登陆台风等特殊天气气象,城区防汛指挥部将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和电话通报有关情况。
3、实施抢险。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执行命令实施抢险。
4、行动路线。(1)桥西区、河北晶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武警支队沿泉北大街至抢险段。(2)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开发区、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沿中兴西大街至抢险段。(3)桥东区等单位由新兴西大街至抢险段。
(三)组织指挥
市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必须服从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3、友邻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保证结合部不出问题。
5.3.3 暴雨渍涝
当我市城区发生较强降雨时,各部门各单位应以自我防范,自我保护为主。市房管和教育部门要注意危旧房屋和校舍的保护工作。人防和商务部门要注意人防工事和地下商场的保护,防止入水倒灌。各责任单位要注意救助被淹被困居民,安排好他们的饮食起居,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城管局和三区一县城建部门要加强排水力量,及早恢复群众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