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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9月30日,实施日期:2009年9月30日)废止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邢政办〔2008〕5号)


桥东区、桥西区、邢台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邢台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四日

  邢台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邢台市城区水灾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使水灾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国家防总印发的《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邢台市城区(西二环以东,七里河以北,东三环以西,北二环以南)范围内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暴雨等水灾事件的防御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利用先进科学技术,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不断提高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1.4.2 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1.4.3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 城市概况

  2.1 自然地理
  邢台市城区地处河北省南部太行山东麓,华北大平原的西部边缘。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规划区总面积为:3745平方公里,东径113°45-115°50,北纬36°45-37°48。2006年底建城区面积为50.57平方公里。
  邢台市城区属于子牙河系的滏阳河流域。城区地势西高东低,平均坡度为千分之五至千分之三,地面绝对标高94米(西二环)至54米(东三环),相差40米。流经现城区的河流有:小黄河(含茶棚沟)、围寨河、牛尾河、七里河。小黄河发源于邢台县封山北麓,全长21.5公里,流域面积63.24平方公里,自西向东穿市而过,在城区东北角的高庄桥与牛尾河汇流。围寨河发源于市内桥西区西郭庄村,全长7.0公里,流域面积19.0平方公里,流经桥东区至大吴庄桥西北与牛尾河汇合。牛尾河发源于本市城区北部达活泉一带多泉区,全长39公里,流域面积338平方公里,在城区东北高庄桥与小黄河汇流。七里河发源于邢台县马河乡西候峪村,由西向东流经市区南部,市区以上汇水面积330平方公里,七里河下段名叫顺水河,至任县永福庄从南澧河汇入北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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