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口支援威州镇灾后恢复重建所需资金,主要通过政府投入、社会募集、市场运作等多渠道、多形式筹集:一是全市每年对口支援的实物工作量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包括各区、县级市)财政收入的1%(暂定3年);二是我市在抗震救灾以来接受社会捐赠款项;三是国务院、省政府拨付的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四是社会捐赠和投资。
(二)对口支援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由市财政实施统一管理,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严格监督。具体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单位制定。
四、工作机制
(一)在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前线工作组(下称前线工作组)下设6个专责小组,专责小组组长由牵头单位1名副局级领导担任,并从相关单位抽调3至4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专责小组成员原则上每半年轮换一次。
1.农村恢复重建专责小组。由市建委牵头,抽调市建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公路局和有关区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威州镇所辖12个行政村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水利设施的恢复重建、农业恢复重建工作。
其中,秉里村恢复重建专责小组由荔湾区政府派出,负责通过秉里村的恢复重建探索农村援建工作的经验。
2.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专责小组。由市市政园林局牵头,抽调市市政园林局、水务局、交委、市容环卫局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威州镇市政路桥、供(排)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3.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专责小组。由市建委牵头,抽调市建委、卫生局、民政局、教育局、环保局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威州镇中学、小学、幼儿园、医院、社会福利、公共环境监测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4.城镇住房恢复重建专责小组。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抽调市国土房管局和相关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城镇居民房屋修复加固和重建,地质灾害评估等工作。
5.规划设计专责小组。由市规划局牵头,抽调市规划局和有关勘测、规划、设计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恢复重建的规划、勘察和设计等工作。
6.经济恢复专责小组。由市经贸委牵头,抽调市经贸委、外经贸局、旅游局、劳动保障局、协作办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威州镇经济恢复、招商引资、旅游开发、就业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