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加强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稽核,督促应参保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参保缴费。财政、地税、审计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对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的举报案件。对拒绝参保缴费的,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对不依法参保缴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加强政策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自觉参保缴费意识。
  (六)严格考核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市政府将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完成情况与市对各县(市)区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资金和市级调剂金额度相挂钩,按超额完成和未完成扩面征缴任务的一定比例,相应增加和减少缺口补助资金和市级调剂金额度。因普查不力,未完成扩面任务,出现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由各县(市)区自行承担。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对扩面征缴工作的先进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各县(市)区政府对扩面征缴工作成绩突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动部门、社区工作人员和积极参保缴费的企业应予以表彰、奖励。市奖励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七)全方位宣传扩面,使参保政策深入人心。各县(市)区要大力开展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宣传参保缴费政策,宣传扩面征缴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及有关人员要深入企业、社区和家庭,进行答疑解惑,增强公众参保缴费意识,在全市形成支持参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八)建立旬报告、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月8日、18日、28日前,各地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报表形式上报扩面征缴情况,包括参保资源普查进展、参保人数、参保人员缴费率、基金征收等情况;每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本地专项行动总体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调度会,对扩面征缴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安排
  全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4月26日-5月5日)。一是召开全市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扩面资源普查工作,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新的养老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目标责任状。二是举办新闻发布会,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布政策。三是市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四是市劳动保障部门与相关职责部门进行政策宣讲和答疑解惑。五是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日活动,印发宣传手册,利用劳动保障网、宣传板、标语、条幅等方式宣传养老保险政策,营造浓厚的政策舆论氛围。
  (二)推进阶段(5月6日-12月底)。一是针对我市养老保险扩面资源进行普查,普查进度与省同步,并力争先于全省半月即7月中旬完成。二是市、县两级政府领导分片包企业推进扩面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成立三个专项行动工作组开展工作:督查指导组,专门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扩面推进组,对各类用人单位分片包干,现场办公推进,并将企业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相关材料及时转交地税部门,对拒不参保、拒不缴费的企业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仍不参保的由法院强制执行;政策解答组,通过政策咨询电话等,负责专项行动的政策解答。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