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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三)机关事业单位捐赠数量原则上按平均两人捐一条新棉被(折合人民币110元)或一套新棉衣、裤(折合人民币110元),驻市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捐赠数量原则上按平均四人捐赠一条新棉被或一套新棉衣、裤,鼓励多捐赠。为保证所捐赠衣被质量,原则上市直及驻市单位和部门将新棉衣被等价款额缴市民政局捐赠中心,由民政部门统一到省认定的质量保证企业定购(企业名单附后)。购买其他厂家的棉被、棉衣裤必须出具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明。

  (四)此次向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捐助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捐赠衣被的收集、整理、运输和公示工作,相关事宜由市民政局具体安排。其他单位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不得以此名义进行募捐和其他形式的集资活动。

  四、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高度重视并加强领导。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捐助活动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做好捐助活动的宣传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捐助活动所需经费开支;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捐赠物资的公路运输事宜,公路沿线各收费站要保证运送捐赠物资车辆优先、免费、快速通行;质检部门要做好捐赠物资的质量检验工作;铁路部门要协调好捐赠物资的铁路运输事宜,优先安排运输计划和装车,保证捐赠物资尽快运抵灾区。

  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公布捐赠热线电话、银行账号和具体地址,为捐助活动提供便利。市民政局社会捐助工作机构设在市福利大厦(中原街交警四队斜对面),捐赠电话:2080374,户名:晋城市财政局,开户行:市中行营业部,账号:39996878092001。

  附:1、各县(市、区)捐赠物资(新棉衣被)任务分配表

  2、2008年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保证能力审核认定企业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10月16日

  附件1:
  晋城市捐赠物资(新棉衣被)任务分配表

品名/数量/单位 

新棉被(床)

新棉衣(套)

备 注

市直

4000

1000

 

城 区

2000

200

 

泽州县

2000

1000

 

高平市

2000

1000

 

阳城县

2000

1000

 

陵川县

1000

300

 

沁水县

2000

500

 

合 计

15000

5000

 

说 明

1、新棉被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由具有生产能力及资格的厂家加工生产,并由纤检部门检验出具相关检验报告;

2、新棉衣尽量选用知名企业的产品,确保质量;

3、棉衣裤各地按照成年男女、儿童4:4:2的比例,并按大中小三种型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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