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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服务业发展大纲的通知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按照人才总量增加、结构合理、素质增强的目标,紧紧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使用人才三个环节,造就一支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都能适应建设文化强市的人才队伍。
  加快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要以太行日报社、广电总台、信息中心为载体,改革体制,整合资源,推进新闻传媒业发展。推进文化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整合文化资源,加快文化娱乐产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企业化运作。落实文化娱乐产业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和外资以合资、合作、参股等形式兴办文化企业和大型文化娱乐设施,允许其通过产权交易、收购兼并、经营权有期限转让、文化活动冠名权和特许经营执照的拍卖等多种形式参与文化市场竞争。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方位投入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各类中介组织,加强文化经纪人队伍建设。
  (十五)体育健身产业
  在积极搞好竞技体育的同时,加快我市体育健身的市场化、产业化步伐。
  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努力推进我市体育社会化、竞技体育集约化、体育产业多元化和体育管理科学化发展进程。将有条件的体育事业单位逐步推向市场,推动体育社团向实体化、企业化发展。加快竞技体育发展,争取举办各类国际与国内比赛,发展有潜力的新项目。积极发展体育彩票、体育转播、体育广告、体育培训和体育用品等相关产业。
  发展健身产业。以民间传统体育活动为重点,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全民素质。注重体育运动的延伸产品,如服装、器具等的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搞好社区居民健身区建设。经营好各种类型的培训学校、训练与比赛场馆、健身娱乐中心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场所。
  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体育场、游泳馆、文体宫等体育健身场所建设,提升现有体育设施功能,提高现有体育设施的利用率。大胆探索体育设施场馆多元化投入、市场化经营的新路子。在全社会体育意识普遍增强、竞技体育水平有新的提高的同时,加快我市体育健身的市场化、产业化步伐。
  (十六)社区服务业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资助、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发展社区家政服务、就业服务、便民零售、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信息咨询、慈善互助、养老托幼等,推进社区服务的规范化和网络化经营。挖掘社区服务就业潜力,努力开发就业岗位,把社区服务业建成吸纳下岗职工和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载体。
  发展社区家政服务。多渠道、多方式整合社区资源,引入社会投资主体兴办家政服务项目。重点扶持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诚信度高的家政服务公司,创立服务品牌,发挥示范作用,形成规范有序的家政服务市场。建立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培养家政管理、保育托幼、保健护理、营养配餐、家电维修等方面的职业家政员,推广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10年社区家政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70%以上。
  发展社区医疗和养老等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建立健全以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方便居民就近就医和接受有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在农村地区,积极发展功能比较健全的医疗服务站。力争到2010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达到100%。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要,推进养老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大力支持各种所有制主体,采取各种方式兴办养老机构,重点开展服务独居老人群体的应急呼叫、陪聊、陪读等服务。鼓励社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提倡健康丰富的业余生活方式。
  提升一般性中介服务业。引导文化中介、艺术品经纪、体育经纪、婚姻介绍、房地产中介、“三农”服务中介等一般性中介服务组织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加服务种类、创新服务方式。
  规范发展物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严格市场准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新建住宅全部实现物业管理,创造条件逐步推进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到2010年社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扶持发展物业管理集团,鼓励向民营化发展。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传统的住宅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转变。建立物业管理制衡机制,到2010年,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建立率达80%以上。
  规范社区服务业的管理。组建与社区服务相关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发展。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大对社区服务企业税费支持,制定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的相关优惠政策。运用市场化手段合理配置社区资源,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管理社区服务业。建立政府引导、依托社区、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十七)市政与公共服务业
  以城镇化发展为目标,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大力发展开放、高效、文明、规范的市政与公共服务业。
  加强市政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用设施的总体规划,强化以人为本和经营城市的理念,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加快建设城市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工程,规范城市客运、绿化、环卫等市政管理。
  开放城市公共服务市场。加快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步伐,允许国内各类社会资本和外资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特许经营、资产收益证券化等多种形式,投资市政公用项目。对现有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存量资产,提高运行效率。通过招标拍卖等办法,出让出租汽车经营权、公交线路运营权,以及道路、广场、路灯、桥梁、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和租用权。全面放开市政公用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以及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作业市场,允许社会力量组建作业公司,公开竞争承接作业任务。建立健全市政公用行业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价格听证制度,规范定价行为。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推进污水处理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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