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按照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卫生城市的标准,对重点旅游景区进行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完善旅游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吃、住、行、游、购、娱”相配套的旅游服务体系。
加强宏观引导。认真落实旅游业发展规划,景区景点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旅游资源。鼓励支持旅行社做大做强,鼓励外商投资,对旅行社进行有效整合,积极推进旅行社集团化经营。各级政府要加强旅游公路、停车场、厕所等基础性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以奖代投、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旅游企业发展。
(十)商贸流通业
全面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使全市流通业实现总量倍增、布局基本合理、结构明显优化、功能大幅提升,真正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力争到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150亿元,年均增长13%左右,连锁企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0%左右,年均增长1%左右。
构建现代流通市场体系。切实打破地区封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繁荣活跃的商品与服务大市场;要全面落实《晋城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各县(市、区)也要做好自己的商业网点规划,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群众比较满意的市场格局。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点、集散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批发市场。
打造各具特色的商贸集聚区。市区要大力发展集金融、商务、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商贸集聚区。建立市级商业中心,同时依托现有基础,改造建设提升中原街、南村、北石店三个区域商业中心。调整现有商业布局,重点发展大型购物中心。高平、沁水、阳城、陵川等县(市)要因地制宜调整商业布局,发展集购物、餐饮、休闲、健身等为一体的购物中心和新兴商业街区,建设具有地方特色,满足本地群众生活和文化需要的购物、文化、餐饮、娱乐聚集区。
培育新型业态。进一步确定连锁经营在商业中的主体地位,以超市、便利商店为重点,大力培育和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商业销售网络。发展有特色的专业店和专卖店,推进传统百货店利用连锁经营组织形式进行改造和功能创新。鼓励方便生活的连锁企业向城镇社区和乡村延伸。支持知名连锁企业在我市发展。鼓励我市优势企业向省内和其他区域开拓市场,输出资本和管理。
推进农村商品流通。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构筑农村消费品和农资新型流通体系。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农村市场建设与农业生产、农民消费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农村商品流通发展。支持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加快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有效整合基层商业、供销、粮食系统及个体经营网点资源,按照商务部《
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标准,向农村延伸发展连锁农家店,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全面启动“三农”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消费市场。
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抓好我市五大出口基地建设,即:铸造加工基地、化工系列产品基地、纺织丝麻基地、玻璃器皿基地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努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着力调整出口商品结构,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巩固我市出口亚、欧、美、台、港、澳等传统国家和地区市场的前提下,重点开拓中东、东盟、印度、俄罗斯等发展中国家市场,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扩大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贸易往来。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国门创业。加大对我市劳动力资源的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对外劳务输出。同时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提高服务贸易的比重。力争到2010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21600万美元。
改善商贸流通业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建立现代流通企业制度。大力调整流通领域所有制结构,推进中小型流通企业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加快培育流通领域的大集团大企业,做大做强一批商贸流通企业,使其真正成为流通领域的支柱。实施品牌战略,重点扶持一批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服务。广泛开展诚信建设,完善商品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商贸企业诚信档案,重树“诚信晋商”的良好形象。以提高行政效能为中心全面改善软环境,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
(十一)餐饮业
适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变化,餐饮、酒店住宿业应向多层次、特色化方向发展,不断创新经营方式。
挖掘传统历史、丰富特色餐饮。以泽州巴公烧大葱、高平烧豆腐、阳城烧肝、高妆馍、陵川杂粮等传统地方特色为依托,推出各类土特食品、粗粮食品、保健食品,开发民间传统特色美食品种,发展农家绿色餐饮,继承和发展晋城传统的食品制作工艺,要规划建设一批充分反映地方特色的饮食街区。同时,继续吸引国内特色品牌和餐饮连锁企业进入我市。
加强对餐饮行业的规范和引导。加强全市餐饮行业协会建设,不断提高行业自律能力,引导企业加强价格自律,规范餐饮食品安全标准,提高卫生质量,提高食客满意度。把晋城旅游促销与美食文化宣传结合起来,加快晋城美食“走出去”步伐。
(十二)酒店住宿业
分档次发展各类酒店。市区要积极发展星级酒店特别是五星级酒店,提升城市形象和品牌。县(市、区)和主要景点要积极发展中低档经济型酒店,县(市、区)要提高中低星级饭店质量。“十一五”期末,全市五星级饭店总数力争达到2-3家;主要旅游县城、景区服务基地,要加快大众经济型饭店的改造和建设,力求每个旅游城镇和景区都要有二星级以上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