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国际科技商务平台。依托我市现有网络信息资源,积极建设国际科技商务平台,广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高起点推进自主创新;依托国家相关国际科技商务平台,为跨国公司在我市投资和设立机构牵线搭桥,为国外科技商务机构和技术转移机构在我市开展业务提供服务,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供平台。
(三)搭建技术引进和创新平台。组织参加各类招商引资、引智、引技的高新技术交易会,为我市企业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合作提供良好服务。
五、建立多层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一)增加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种类与数量。积极支持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市场化机制兴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企业应积极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技术转移中心;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要积极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要面向社会开展科技中介服务业务;鼓励省内外各类机构来我市开展科技中介服务业务。支持和鼓励优秀的专业人才进入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工作。
(二)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通过政府资金引导、市场化运作,鼓励企业、金融机构、个人和境内外投资机构等创办各类科技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到“十一五”末,完成市级科技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科技创业风险投资机构。
(三)发展和完善技术市场。加强技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技术市场的法制环境,引导技术市场有序发展。促进各类技术要素进入市场、开拓农村技术市场。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技术市场信息网络,提高各类技术贸易机构、技术交易场所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服务功能。
(四)强化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功能。通过市场引导与政策导向,规范科技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引导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强化科技中介机构在信息咨询、科技评估、技术市场和技术转让代理等方面的功能。依托行业协会建立科技中介机构的信誉评价体系,实现优胜劣汰,造就一批优势明显、功能齐全、信誉良好、影响广泛的科技中介机构。
六、促进产学研紧密合作
(一)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按照“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在我市主导产业领域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促使产学研联盟的战略合作贯穿于创新活动全过程,提高产学研合作效率。
(二)培育发展各类产业园区。深化各类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园区积极开展“二次创业”;引导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入驻各类园区创新创业。充分发挥各类园区的示范、带动、集聚和辐射作用。
(三)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集成各类科技中介服务功能,利用信息网络环境,建立省市县联动,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广泛参与,常规服务与专题定向服务相结合的技术供求信息、技术交易、企业孵化、投资融资和咨询评估等五大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