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永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纠风办主任
贾民魁 市人大常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
王祥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瑞祥 市审计局副局长
裴天德 市建设局副局长
徐民生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孔祥东 市银监局副局长
刘大斗 晋煤集团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赵新梅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协调联络、分析汇总、检查指导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焦文斌同志担任,联系及举报电话2124503。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到位之前,各县(市、区)政府,晋煤集团负责本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并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机构。
第二阶段(2008年8月下旬):自查自纠
各县(市、区)政府、晋煤集团要督促各县(市、区)、晋煤集团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过程中,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整改到位。在整改的同时,要从规范管理入手,建章立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县(市、区)、晋煤集团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应在8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分别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和市纠风办。
第三阶段(2008年9月上旬)监督检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领导组要对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2005年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晋煤集团要准备好检查资料和书面汇报材料,做好迎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领导组检查的准备。
第四阶段(2008年9月中旬)分析汇总、巩固成果
9月中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领导组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总体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于9月中旬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刻领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