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德祥 陵川县副县长
郭沁林 沁水县副县长
王祥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建国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柴石旺同志兼任。
五、招聘办法
(一)招聘原则
采取“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相应条件的残疾人作为乡镇(街道)残联专职干事、社区(村委)残协专职委员。
(二)聘用对象和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的残疾人。
(三)招聘
1、报名
参加招聘的乡镇(街道)残联专职干事和社区(村委)专职委员人员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残联报名,由乡镇(街道)残联根据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条件初选后,按招聘名额1:5倍的比例将初选人员名单报各县(市、区)残联。
2、聘用
各县(市、区)残联对初选人员进行必要的考察后确定聘用人员,上报市残联劳动就业部。市残联劳动就业部下文确认
后正式上岗。
3、考核
各县(市、区)残联年终对所聘残联专职干事、残协专职委员进行德、能、勤、绩考核。
六、残疾人专职干事(委员)的待遇
根据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使用人员的要求,实行半日制工作,每月发放补贴300元,由市财政局补贴150元,剩余部分由各县(市、区)负责解决。
七、组织与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残疾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织保证。选配好基层残疾人组织残疾人专职委员,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关注民生,实现残疾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市残联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将选配残疾人专职委员作为基层残疾人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财政、劳动保障、残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机构,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推进残疾人专职委员选配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