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开发公益性岗位选配
基层残疾人组织专职委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根据《
残疾人就业条例》和中国残联《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发适应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选配基层残疾人组织专职委员,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水平,通过残疾人参与基层残疾人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增强残疾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推动残疾人就业,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将残疾人就业与基层残联组织建设有机结合,为残疾人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在乡镇(街道)残联、社区(村委)残协就业,专职从事残疾人工作。达到解决残疾人就业,充实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的目的,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基层残联组织体系,切实为残疾人服务。
三、岗位设置
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为全市每个乡镇(街道)在其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设置一名残疾人专职干事。为部分社区(村委)在其残疾人协会(以下简称残协)设置残疾人专职委员。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开发公益性岗位选配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市乡镇(街道)残联和社区(村委)残协选配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市政府决定成立我市开发公益性岗位选配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学梅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张国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克平 市财政局局长
缑广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柴石旺 市残联理事长
成 员:
李补林 城区副区长
李建国 泽州县副县长
郭一峰 高平市副市长
张 军 阳城县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