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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为残疾人办实事项目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器材配置市残联统一确定康复器材的品种、数量由市政府统一采购下发各县。

  --实施时间,2008年9月开始实施。

  四、 主要措施

  (一)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残联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责项目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具体研究制定项目实施细则,主动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集中做好项目的部署。

  (二)管理好用好项目经费

  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落实配套经费,用于筛查救助对象,积极开展救助工作。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必须做到人表相符,不得虚报冒领,不得挪用挤占救助经费。

  五、 做好项目工作总结

  各县(市、区)于11月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项目的准备、组织实施、效果、典型个案等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残联。

  附: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任务分配表

单 位

白内障复明

听力残疾人配戴助听器

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

贫困残疾人医保

社 区

城 区

25

12

12

30

7

泽州县

40

15

15

35

1

高平市

35

15

15

35

3

阳城县

30

13

13

30

3

陵川县

25

12

12

35

4

沁水县

25

13

13

35

2

市眼科医院

20

市聋儿语训部

20

市康复医院

20

合 计

200

100

100

20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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