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加分因素
1.实施项目投资规模大。在推进实施项目中,对于单项投资在亿元以上、当年完成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项目,每个项目加0.5-2分。
2.引进项目投资体量大。在招商引资项目中,对于当年引进并实施的单项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项目,每个项目加0.5-2分。
3.项目科技含量高。在推进实施和招商引资项目中,对于经过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并且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每个项目加0.5-2分。
4.储备项目开工转化率高。对于上年列入项目储备库、当年开工建设的项目,每个项目加0.5-2分。
5.储备项目质量高。对于储备单项投资在亿元以上的,并委托相关资质机构编制完成可研报告的重点产业项目,每个项目加0.5-2分。
6.引进项目推进速度快。新引进项目在当年开工或竣工的,可在推进实施项目部分重复计算得分。
上述1-5项加分不兼得。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在各县区中,双台子区现有经济总量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相对较低,项目建设载体少,项目工作评估指标相对较低,每个项目的分值标准与其他县区比较相对较大。
2.为避免一些单位因个别指标得分过高或过低而造成总分偏离绩效评估出发点,各项评估指标(包括各单项指标)均设置得分上下限,得分上限为分值权重的150%,得分下限为零。
3.市政府各部门引进项目落户到各县区,有关县区要予以密切配合。对于市政府部门牵头接洽并与有关县区共同新引进的项目,市政府部门享有该项目的全额计分。如项目实现缴资,落户县区可按项目计分标准的50%计分。
4.对于由多个部门共同推进实施、招商引资或滚动储备的项目,按照单个项目的分值权重平均划分得分,或根据各单位协商结果分劈得分。
5.对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外经贸局进行评分时,基础得分的满分仍为200分。其中市发改委协调完成全市全口径的项目推进实施、签约引进和滚动储备工作指标占总分的40%,完成本单位项目工作计划指标占总分的60%;市经委、市外经贸局分别协调完成全市全口径的项目域外缴资、利用外资工作指标占总分的20%,完成本单位项目工作计划指标占总分的80%。上述三个单位依据评分标准分别计算得分后加权核算。
6.对于县区和项目工作主要职能部门,按照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直接进行评分;对于项目工作非主要职能部门和协管部门,将各主要职能部门的平均得分作为其基本得分,如果有完成的项目,按照完成项目得分的20%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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