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组织要根据各自职能,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项活动,将参保缴费作为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之一,征得社保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
统计、经委、人民银行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依法参保工作。
各新闻单位要做好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大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者及欠费大户的曝光力度。
市政府考核办、市政府督察室负责将扩面征缴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地税、工商等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督查范围,并加大考核分数权重,严格考核,督促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按时足额完成扩面征缴任务。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5月上旬)为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召开全市巩固完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部署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定职定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同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5月-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开展养老保险参保资源普查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对查出的可扩面资源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全面超额完成扩面征缴任务。
第三阶段(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行动联合验收组,对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工作实效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对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措施
(一) 明确政府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各级政府是巩固完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工作的主体。市政府将与各县区政府签订责任状,将扩面计划、征缴计划及参保缴费率等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县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加大考核分数的权重。此次专项行动各县区长要亲自挂帅,认真抓好参保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参保缴费潜力,扩大参保范围,加大征收力度,提高扩面质量。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强力推进。
(二) 普查参保信息,从源头掌握参保资源。从2008年5月5日至7月25日,对城镇各类企业(含地处乡镇的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城镇居民中劳动适龄人口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各级政府要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政、统计、地税、财政、人事、工商、经委、建委等部门组成普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实施。要逐户排查,摸清扩面资源底数,将符合参保条件、有缴费能力而尚未参保人员情况统计上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有关数据汇总和分析后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依法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