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
(郴发〔2008〕9号 2008年9月6日)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郴和人才强市战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建设教育强市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水平,扩大职业教育规模,突破传统的办学、管理和教育教学模式,加强学校基本条件、教师队伍和教育发展环境建设,形成“体系完备、均衡协调、优质高效、人民满意”的教育发展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为国家培养和输送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2.总体目标
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支撑和保障教育发展的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全省前列,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建设教育强市目标。
--到2010年,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0%;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5%,其中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5%;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办好1所大学、1所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1所技师学院,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7%;新增从业人员受教育年限达13年以上;8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标准,教育信息化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公办学校择校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初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到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其中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新增从业人员受教育年限达15年以上;形成完善的教育发展支撑体系;9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标准,县市区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困难群众受教育状况根本好转;建成若干个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