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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建设教育强市“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实施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制度,县市区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不得低于5年后小学教师退休人数。建立以师德建设、业务提高、理念更新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考核体系,形成教师培训提高的长效机制,激发教师的责任心,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以中小学“校本培训”、综合素质培训和新课程教师培训课题研究为主线,以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为重点,开展新一轮教师培训。继续抓好教师学历教育培训和学历层次提高工作,到2010年,全市80%的小学教师达到专科水平,80%的初中教师达到本科学历,5%的高中教师达到研究生学历(或研究生课程结业);95%的高中、职成学校教师达到本科以上学历;职成学校的“双师型”教师达到50%以上。

  --注重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工程,为骨干教师和校长的成长搭建平台。在培养使用好全市现有的30名国家级、250名省级、2500名市级、8000名县级骨干教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市、县两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力度。同时,结合骨干教师培训,实施“三个一工程”,即到2010年,全市培养100名能著书立说,在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型教师;培养1000名在全市、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培养10000名全市中小学校一线教育教学骨干;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中培养一批理论知识精,实践能力强的骨干教师。

  (九)切实强化教育科研,实施全面素质教育

  --进一步完善教育科研组织网络、管理网络、课题网络,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进修学校、中小学校各自的职能,提高教育科研能力。

  --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教学工作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强教育规划和重大教育方针政策的科学论证及科学决策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加强全市教研队伍建设,建立稳定的教育科研经费拨款渠道,努力增加对教育科研的投入。

  --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人才、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形成名师支撑名校、名校孕育名生、名生促进名校的良好发展格局。

  (十)坚持严格依法治教,规范教育管理行为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教育督导、监察、审计等内部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教育法规贯彻落实体系。重视对教职工队伍的普法教育,增强广大教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完善学校校长负责制。管理的重心从外控变为内控,推进校本管理,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真正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由对人的管理、对制度的管理逐步向注重文化管理过渡,发挥广大教师、学生民主参与学校管理作用,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全面实行校务公开,营造学校民主与法制的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稳定管理体系。以治安防控网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广泛开展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和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建立和完善寄宿制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权”;建立学校110服务监控体系,结合全国“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力争全市60%以上学校(其中城区100%)成为安全文明学校,2015年前所有学校成为“安全文明学校”。加大危房改造力度,实现危房比例逐年有所下降,坚决消灭D级危房。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和整改,不断增强防范、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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