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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建设教育强市“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学院整体搬迁,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争创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在校生人数达到8000人左右。

  --加快郴州技师学院建设步伐,顺利通过验收挂牌,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在校生人数保持在10000人左右。

  --力争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7%。

  --建立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网络体系。加强高等教育函授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扩大全社会成员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6.成人继续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形成学校教育与校外培训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衔接,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体系。

  --成人教育在办学形式、培养规模和教育内容等方面实行多元化发展,积极开展在职人员、下岗、转岗人员的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在农民教育和农民工培训方面,要不断巩固扫盲成果,脱盲人员巩固率达95%以上,年培训农村劳动力达40万人次以上,年培训城镇在职职工2万人以上,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万人次以上。

  --继续办好现有的1所成人高等院校、2所成人中专和11所教师进修学校。到2010年,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达到本科文化程度。到2020年,具备高级职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16%,中级职业技术职称达40%。

  --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和博物馆的建设。到2010年前,成功创建郴州教育电视台,拓宽社会教育的辐射面,市民初步实现就近接受多样化的社区教育服务。

  7.民办教育的作用更加突出

  到2010年,学前教育以民办为主,民办普通中学学生占20%,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占50%,形成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广泛参与,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优势互补、 统一、平等、竞争、协调发展的格局,为构建郴州特色、充满活力、协调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以及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四、保障措施

  (一)努力推进体制创新,不断深化教育改革

  --完善与落实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发展本地教育的职责和义务,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尽的责任,着力提高教育整体水平,切实保障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进以县为主。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实施办法,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正确引导、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新进人员招聘制度,建立学校用人动态管理新机制,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健全内部绩效评价机制,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形成重能力、重实际、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推行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建立全面、公正、权威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和监控机制,充分调动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小学和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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