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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建设教育强市“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结构;坚持教育公益性质,依法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坚持教育公平性,保障人民群众平等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发展高等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体系完备、均衡协调、优质高效、人民满意”的教育发展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为国家培养和输送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三、目标体系

  (一)总体目标

  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支撑和保障教育发展的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全省前列,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基本实现建设教育强市目标。

  (二)具体目标

  1.学前教育得到较大发展

  各县(市、区)继续办好1所示范性幼儿园,各乡镇继续办好一所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村可以举办形式多样的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70%以上,0-3岁婴儿毛入托率达30%。

  2.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三年保学率达到97%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5%。

  --小学年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

  --大力发展特殊教育。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75%以上。到2015年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85%以上。

  --抓好农村初中阶段教育、流动儿童少年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镇居民子女享有同等受教育权益。

  --全市所有乡镇学校建成卫星接收或宽带接入的多媒体教室,所有农村小学建立接收点。全市80%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和办学条件。

  3.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左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建设省级示范性高中达15所。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研究生学历达5%。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比重达到20%以上。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通过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促进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全市建成4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成5-7个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2所技工学校,扶持25-30个市级重点专业和15个省级示范性专业,各县建好一所功能齐全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50%以上获得“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双师型”教师的数量达到60%,数量和水平基本满足职业教育发展需要。

  5.稳步发展高等教育

  --湘南学院作为综合性的本科院校,其学科、专业体系要更科学、完整,打造自己的品牌专业。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研究生院和博士点。力争到“十一五”末,湘南学院在校学生人数达25000人左右,郴州广播电视大学在校生人数达500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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