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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市国资委、市中级法院和市人防办主任周廷君同志“市长特别奖”的通报


  二、沧州市中级法院事迹

  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按照市领导关于沧化股份“破产、减债、重整、再生”的要求,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严格依法操作,倒排时间,全力以赴,迎难而进,经过8个多月的艰苦工作,《沧化股份破产重整计划》于12月24日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并由市中级法院依法裁定批准。沧化股份通过破产重整,依法消减债务44.6亿元,消减比例达到82%,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实现了2007年沧化股份当年减债、当年重整、当年保牌、当年引入战略投资者等一系列既定目标,为沧化股份重组再生和我市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三、周廷君同志事迹

  周廷君同志任现职以来,模范践行党的先进性要求,牢记使命,忠于职守,锐意进取,不懈奋斗,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创新实践,开创了沧州市人防工作的新局面,率先建成了河北省第一个掘开式基本指挥所,第一个掘开式后方指挥所,第一个机动指挥所,第一个标准的疏散基地,第一个引进外省资金修建的人防地下商业街。广泛筹集社会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建成防空地下室41万平方米,人均占有面积达到0.89平方米,城市整体抗毁能力大幅提升。针对现代战争特点,研究人民防空的战法对策,先后组织室内指挥演练40余次,积极探讨信息化条件下人民防空的指挥程序、内容和方法,得到北京军区首长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周密协调多方关系,亲自编写演习脚本,圆满完成北京军区赋予的“平安-05”演习任务,为全区人防专业队遂行应急救援任务提供了示范、借鉴,河北省委、省政府转发了沧州人防演习的成功经验。沧州市人防办连续五年在河北省人防工作综合评比中位居第一,荣获“全国人防先进城市”称号,市人防办荣记集体二等功,机关建设被评为“全国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先进单位”。班子建设连续四年被沧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领导集体,周廷君同志被评为“全国人防先进个人”。

  北京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在《关于在全区人防系统开展向周廷君同志学习的决定》指出:周廷君同志是全区人防战线上思想政治坚定、业务素质精湛、作风纪律过硬的突出代表。大力宣传周廷君同志的先进事迹,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4号文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人民防空事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华北地区城市人民防空建设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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