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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城管执法局《关于户外广告牌匾管理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城管执法局《关于户外广告牌匾管理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沧政字〔2008〕17号)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局《关于户外广告牌匾管理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101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沧政发〔2006〕28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局统一负责对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道路两侧的户外广告牌匾进行审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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