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孟村回族自治县实施城区供水暨“引大入孟”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孟村回族自治县实施城区供水暨“引大入孟”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
(沧政字〔2008〕6号)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对城区供水暨“引大入孟”工程给予立项支持的请示》(孟政请〔2007〕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同意孟村回族自治县实施“引大入孟”项目。
二、
该项目可采取市场运作的方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市政府给予一定支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