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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沧州市供热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沧州市供热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沧政字〔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沧各单位:

  为加强沧州市供热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确保我市圆满完成省、市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根据国家建设部等八部委局《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及《河北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河北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省建设厅《关于督促尽快成立供热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函》的明确要求,决定成立沧州市供热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赵义山  沧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振祥  沧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沧州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
  刘 强  沧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瑞桥  沧州市财政局局长

  郑 力  沧州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许葆宏  沧州市民政局局长

  崔华军  沧州市规划局局长

  王宪章  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陈西峰  沧州市人事局局长

  张福林  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窦自铁  沧州市国税局局长

  朱清郁  沧州市地税局局长

  闫玉坤  沧州市环保局局长

  焦旭生  沧州市物价局局长

  张金明  沧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沧州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金明同志兼任。

  办公室成员:贾兰营  沧州市建设局公用科科长

        王振海  沧州市热力公司总经理

  二、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统一领导全市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政策,审批试点城镇的试点工作方案,审查试点城镇供热补贴总体标准水平和各类人员补贴标准、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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