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沧州市供热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沧政字〔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沧各单位:
为加强沧州市供热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确保我市圆满完成省、市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根据国家
建设部等八部委局《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及《河北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河北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省建设厅《关于督促尽快成立供热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函》的明确要求,决定成立沧州市供热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赵义山 沧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振祥 沧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沧州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
刘 强 沧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瑞桥 沧州市财政局局长
郑 力 沧州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许葆宏 沧州市民政局局长
崔华军 沧州市规划局局长
王宪章 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陈西峰 沧州市人事局局长
张福林 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窦自铁 沧州市国税局局长
朱清郁 沧州市地税局局长
闫玉坤 沧州市环保局局长
焦旭生 沧州市物价局局长
张金明 沧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沧州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金明同志兼任。
办公室成员:贾兰营 沧州市建设局公用科科长
王振海 沧州市热力公司总经理
二、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统一领导全市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政策,审批试点城镇的试点工作方案,审查试点城镇供热补贴总体标准水平和各类人员补贴标准、发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