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这类企业数量多,且大部分规模小、污染物排放总量少,企业填报能力差,对这类企业进行简要调查。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种植业)、畜牧业(畜禽养殖业)和渔业(水产养殖业)。
种植业。主要是谷物、豆料、豆类作物、棉、麻、蔬菜、花卉、茶、果类及中药材的种植等。(1)分散农户。各乡镇内种植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油料、糖料以及棉、麻、茶、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的分散农户,以及耕地面积在10000亩以下的农场。根据《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确定本地区本次分散农户普查的抽样比例为:6/1000。(2)规模化农场。按照每2000-5000亩调查一个典型地块(或棚室),具体抽样数量可根据农场规模、种植制度等因素确定。对于耕地面积在10000亩以下的小型农场按每1000亩耕地抽取一个典型地块开展调查。
畜禽养殖业。(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只饲养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具有一定规模(猪出栏≥500头、奶牛存栏≥100头、肉牛出栏≥200头、蛋鸡存栏≥20000羽、肉鸡出栏≥50000羽),且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畜禽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全部普查。(2)养殖小区。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建立的有一定规模的较为规范、严格管理的畜禽养殖基地。基地内养殖设施完备,技术规程及措施统一,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标准化养殖。养殖小区全部普查。(3)畜禽养殖专业户。除规模化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以外,饲养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并且达到一定规模(猪出栏≥50头,奶牛存栏≥5头,肉牛出栏≥10头、蛋鸡存栏≥500羽、肉鸡出栏≥2000羽)的畜禽养殖户。
水产养殖业。(1)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对鱼、虾、贝、蟹等水生生物进行规模化养殖,具有一定规模(养殖面积≥50亩,对于工厂化养殖、养殖水体体积≥3000立方米),且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养殖场。(2)水产养殖专业户。除规模化养殖专业场以外,对鱼、虾、贝、蟹等水生生物进行养殖,且养殖规模≥10亩的养殖单位和养殖户。
3.生活污染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第三产业普查标准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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