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厅《2008年全省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4、改变监管对象。由重点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转变为重点监管施工企业履行安全职责。通过抽查现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频次和隐患整改力度。
  5、建立联动机制。一是实行市场联动。建立建筑企业信用平台,对有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管理不作为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公示。将企业信用作为企业办理投标、资质升级、增项、进省等手续的重要评估内容。发现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二是实行现场联动。总承包单位应同参建各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并监督检查各方安全责任的履行情况。如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施工各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发生一般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在地、市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中被连续两次通报以及被处以停工整改的,取消其当年各级、各类安全、文明等评优评先资格。
  6、开展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考核。严格落实《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实施办法》,重点是安全监理费用的拨付及使用、安全监理工程师的配备以及安全监理行为等。
  (三)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建立层级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一是建立纵向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施工企业、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劳务分包企业、班组、一线作业人员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上级对下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二是建立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施工企业(含分公司)要分别与本企业安全、技术、财务、设备管理、经营、教育培训等部门以及本企业生产加工、租赁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对上述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三是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公司、分公司、项目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企业(分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参加,分析本阶段的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对策,针对问题落实责任,并由有关部门跟踪问效,形成闭合式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监督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立安全科(处)对各项目部(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各类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加大对同级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考核力度。
  3、开展互查互评互学。在企业、项目自查基础上,由各地定期组织本地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有关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实际进度进行互检互查,取长补短。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